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施工招標(招標編號:GXXGY2018180)答疑及補充如下:
一、答疑
1、招標工程量清單《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》中有些材料的風險系數為零。而招標文件第132頁專用合同條款的11.1條提到:“(1)允許調整的主要材料(設備) 、基期價格、風險系數、投標報價:詳見《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》。會造成中標后關于允許調整的主要材料和設備存在爭議。請完善《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》的風險系數。
答:《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》僅供參考,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。
2、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中“ 2.1 招標控制價編制依據”:(7)材料價格信息未注明主要按照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(fā)布哪一期作為材料信息參考。請明確。
答:材料價格采用2018年第5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、綠化主材價格采用2018年第3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發(fā)布的除稅價格信息,缺項部分市場綜合詢價。具體以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文件為準。
3、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中“ 2.6 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”:工程量清單必須備注“主要設備材料表”中主要設備材料的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材質。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主要設備材料表為單獨提供的材料表,而招標工程量清單不含此表,則投標報價也不應含此表。請明確。
答:“主要設備材料表”僅作為投標報價參考,投標報價中可不單獨列出此表,該表僅需作為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材質的參考。
4、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中 2.6 :工程量清單必須備注“主要設備材料表”中主要設備材料的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材質。要求必須按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主要設備材料表,但招標工程量清單中主要設備材料的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材質與此表有沖突,請明確。
答:主要設備材料的參考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材質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。
5、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主要設備材料表,《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投標法》“第二十五條 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各項技術規(guī)格應當符合國家技術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招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各項技術規(guī)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技術、商標、名稱、設計、原產地或供應者等,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。如果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(guī)格才能準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貨物的技術規(guī)格時,則應當在參照后面加上“或相當于”的字樣?!闭埫鞔_。
答:所有參考品牌均加上“或相當于”的字樣。
6、招標文件第157、158、159頁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和工程量清單表格要求是按《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6〕17 號),根據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4 號)、《關于調整除稅價計算適用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桂造價[2018]14 號文要求,2018年5月1日起按照該文執(zhí)行,請更正。
答:按照《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 (桂建標〔2016〕17 號)、《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4 號)執(zhí)行。
7、招標工程量清單“工程量總說明”:4、桂建標【2015】5 號文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及有關費率的通知》,根據《自治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及有關費率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9 號)號文要求,2018年7月2日起按照該文執(zhí)行,請更正。
答:按照《自治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及有關費率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9 號)號文執(zhí)行。
8、招標工程量清單“工程量總說明”:6、桂建標〔2016〕17 號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,根據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4 號)、《關于調整除稅價計算適用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桂造價[2018]14 號文要求,2018年5月1日起按照該文執(zhí)行,請更正。
答:按照《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 (桂建標〔2016〕17 號)、《關于建筑業(yè)實施營業(yè)稅改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》(桂建標〔2018〕14 號)執(zhí)行。
9、招標工程量清單“工程量總說明”:材料價格主要按照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(fā)布的工程造價信息2018 年第 1 期。2018 年第 1 期信息價還未按《關于調整除稅價計算適用增值稅 稅率的通知》(桂造價〔2018〕14號)進行調整,由于該項目開標時間是2018年9月4日,信息價是否應該以南寧市最新發(fā)布的信息價為準,請明確。
答:材料價格采用2018年第5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、綠化主材價格采用2018年第3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發(fā)布的除稅價格信息,缺項部分市場綜合詢價。具體以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文件為準。
10、招標工程量清單總說明中,材料信息價是參照《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2018年第1期,經查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中的材料信息價格跟2018年第1期信息價差別太大,且同一工程材料單價不統一,請更改。
答:材料價格采用2018年第5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、綠化主材價格采用2018年第3期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發(fā)布的除稅價格信息,缺項部分市場綜合詢價。具體以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文件為準。
11、圖紙不全,缺總平電氣施工圖及教學實訓綜合樓建施-25:6米主道路1-1剖斷面圖、道路橫斷面圖、路緣石大樣圖。請補充提供!
答:已補充缺項圖紙,請投標人自行在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標平臺下載。
12、招標工程量清單第160項:桂011708002001混凝土泵送,工程量為21674.72 m3,與本工程實際匯總使用泵送混凝土工程量相差比較大,造成綜合單價偏低(招標清單工程量套價后該項清單綜合單價約為5.22元/m3際該項清單正確綜合單價約為20.5元/ m3),請核查此清單工程量并做正確的修改。
答: 以工程量清單為準。
13、招標文件第18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.3.1的履約保證金約定為:“中標價的5%”建議按第122頁專用合同條款第3.7款統一修改為 :“合同價款扣除建安勞保費、發(fā)包人材料設備價款、暫估專業(yè)工程、暫列金額后的5%”。
答:履約保證金的金額為合同價款扣除建安勞保費、發(fā)包人材料設備價款、暫估專業(yè)工程、暫列金額后的5%。
14、招標文件第18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.3.1中約定“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,須在10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”,如辦銀行保函因銀行流程比較復雜,需要時間較長,建議修改為:“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,須在20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”。
答:此項按照“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,須在10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”。
15、招標文件第115頁專用合同條款第1.5(10)款中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、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(修訂本)”名稱不正確,建議修改為 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0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、《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0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(修訂本)”。
答:此項修改為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0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、《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0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(修訂本)”。
16、招標文件第125頁專用合同條款第6.1.6(2)點中的“《關于印發(fā)<南寧市建設工程安全防護、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南建質安【2013】22號)”該文已停止使用,建議修改為現行的“桂建標[2016]16號文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”。
答:《招標文件》第125頁專用合同條款第6.1.6(2)點中的“《關于印發(fā)<南寧市建設工程安全防護、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南建質安【2013】22號)”更改為 “桂建標[2016]16號文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”。
17、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第127頁的第7.5.2款中的因承包人原因造工期延誤,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:“逾期竣工的按單位工程結算總造價扣除建安勞保費、發(fā)包人材料價款、暫估專業(yè)工程、暫列金額后的10%?!?,建議修改為“逾期竣工的按單位工程結算總造價扣除建安勞保費、發(fā)包人材料設備價款、暫估專業(yè)工程、暫列金額后的3%?!?span lang="EN-US">
答:此項按照“逾期竣工的按單位工程結算總造價扣除建安勞保費、發(fā)包人材料價款、暫估專業(yè)工程、暫列金額后的10%”。
18、本項目的招標文件第134頁專用合同條款第12.3.1款的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0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”,建議修改為: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0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(修訂本)。
答:此項修改為“《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(guī)范》(GB50854~50862-2013)及其廣西實施細則(修訂本)”。
二、補充通知
將原《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補充通知(一)》中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(投標截止時間)由“2018年9月5日 9時30分”更改為“2018年9月10日09時30分”,《招標文件》中的遞交的截止時間 (投標截止時間)相應調整,其他時間相應順延。
特此通知,其他所載內容不變。
招標人:廣西水利電力職業(yè)技術學院
聯 系 人: 陳老師
電 話: 0771-2085121
代理機構: 廣西興桂源招標有限公司
聯 系 人: 鐘工
電 話: 0771-3491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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